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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谈刑案之一直销加传销除以二等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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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谈刑案之一

直销加传销除以二等于什么?

江苏杨传圣律师事务所  李良律师(13805149566)

 

  传销的危害已经是众所周知,人人喊打了,但是现实生活中,还从没有哪一个传销形式直言自己就是传销的,无不给自己编造一个直销的幌子,于是乎,就出现了一种类似“直销加传销除以二”的变种,试图行走在两者之间,打个擦边球,钻个法律的空子,轻轻松松的挣个大钱。

  传统意义上的传销都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随着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渐渐的出现了变种,有真实的公司,有真实的产品,貌似直销,更带有欺骗性,但是这种情况下购买产品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的缴纳会费或加盟费。

  推出的产品往往具有以下明显特征:首先,价格高昂,销售价格远远大于成本价格;其次,往往不是生活必需品,或者即便是生活必需品,往往会被包装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第三,使用该产品一般不会有副作用,当然,正作用一般也不会有;第四,市面上根本买不到,只在熟人之间口耳相传;第五,购买后可以不再继续向下推销,这个是最迷惑人的地方,不再向下继续推销,就明显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层级明显的传销,但是我们要清醒的意识到,虽然不鼓动继续推销,但是购买者要考虑一下,产品如何到自己手里的,自己成为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上家依然是挣钱了,如果购买者继续推销,则有回扣,推销的越多回扣越多,被推销的人再次推销的,自己也有回扣,至此,传销的真实面目就暴露出来了。

那现在,题目中的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直销加传销除以二还是等于传销。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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