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2017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
2017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26元;
2017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8元;
2017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612元。
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2684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要到5月份出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