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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恶习难改 终至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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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因丈夫经常酗酒打骂妻儿而引起的离婚案件,准予原告邢某与被告徐某离婚。

  原告邢某与被告徐某于199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在县城某高中就读。原、被告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婚后不久,被告徐某就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徐某几乎天天酗酒,酗酒后就打骂原告及孩子,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多年来原告基于被告酒后还能正常干农活,还能供养这个家的考虑一直忍受至今。今年6月20日,被告徐某酒后将儿子打伤,原告邢某考虑到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业和身体健康,遂决定起诉与被告徐某离婚。庭审过程中被告徐某对自己的酗酒恶习完全承认,但辩称自己无法控制饮酒,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徐某近十几年的酗酒恶习,已经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应予判决离婚;主审法官向被告徐某进行了法律释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被告徐某对法院的判决服判,并对自己的恶习导致的家庭破裂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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