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纠纷 >> 文章正文
“N次方”的家引发“N次方”的房产之争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在热播剧《家,N次方》中,经历了多次婚姻的文楠与薛茂祥通过与几个子女的共同努力,成就了一份其乐融融的家庭关系,为观众所津津乐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组建的家庭恐怕就没有电视剧里那般和谐美好了。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析产继承案件正是发生在这样一个“N次方”的家庭中。

  原告诉称,原告方娟的父亲方亮曾有过三次婚姻,先是与魏芳结婚,生育了儿子方小亮和女儿魏美;后又与吴丽结婚,未生育子女,而吴丽与前夫有一女吴晶。方伟与吴丽离婚后,与张霞结婚,生下方娟。方小亮和魏美一直随魏芳生活,后方小亮搬来与方亮同住,并与吴晶结婚,而方娟一直在方亮身边长大成人。

  2011年,方亮病逝,留下了一处楼房和12间平房。方亮去世后,方娟与方小亮、魏美、魏芳、吴丽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并离开了家。

  原告方娟认为,上述房产是方亮的遗产,其作为方亮的女儿,享有继承权,故将方小亮、魏美、魏芳、吴丽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上述房产。

  庭审中,被告方小亮、魏美、魏芳、吴丽则称,方亮在去世前已书写遗嘱,将上述房屋赠与了方小亮,故方娟无权主张分割。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200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济宁律师事务所..
·邓玉娇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办理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
·许霆案一审判决书
·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双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