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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天鹅咬死杨树 状告鹅主人被判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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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面波光粼粼,整齐的杨树影婆娑,树丛中的灰天鹅时而啄食,时而追逐嬉戏,好一副安谧的田园风光。却都不知树和鹅的主人为他们已经对簿公堂。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陈某来院诉称其于1996年8月承包了土地种植7000棵大观杨树,2006年8月经人介绍,王某无偿在该树林内养殖灰天鹅,并在后期成立灰天鹅养殖合作社大量的养殖灰天鹅,小鹅养大后开始用嘴剥树皮和树根,经检查,已有130棵大杨树被鹅破坏致死,陈某要求王某所有的灰天鹅养殖合作社按每棵树300元赔偿其经济损失39000元。被告灰天鹅养殖合作社辩称,鹅是食草动物,不会啃树皮,陈某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8月陈某与固镇县王庄镇洪曹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村沟边地140亩种植大观杨树,合同至2014年12月结束。陈某先后在该地上种植7000棵大观杨树。2006年,王某开始在林园内养鹅,因林园中出现树木的死亡,陈某与王某多次产生纠纷。经村、镇、法庭多次调解未果。

  法院认为,陈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树的死亡与王某养鹅存在因果关系,也不愿意就树的死亡与鹅是否有因果关系申请鉴定,法院遂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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