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的覃某,因妻子吸毒被劳教,而且妻子释放出来后至今下落不明,为此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2011年4月14日,覃某向都安法院提交诉状称:“我与被告韦某于1983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于1984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已生育儿子覃军。由于婚前我在县城工作,被告在乡下,对其了解不够,草率与其结婚。1998年,我把工作辞掉,带被告和儿子覃军到柳州市安家经商。2005年3月,韦某因吸毒、贩毒被依法劳教三年。此后,韦某自2008年释放出来后至今下落不明,夫妻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韦某离婚。”
该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韦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且已生育儿子覃军,但因家庭生活问题,被告自2008年擅自外出至今下落不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之规定,法院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