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的天下城市场着火,大火持续6小时才被扑灭,过火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上百商户受到影响。租户北京厉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双奇速上网服务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北京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近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双奇速诉称,2009年1月公司与天下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天下城将该市场三层西侧约320平方米的场所出租给双奇速用于网吧经营,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25日至2014年5月15日。双奇速于合同签订之后即入驻市场从事网吧经营。2011年5月8日,天下城市场发生火灾,导致双奇速经营场所装修被毁,计算机进水,电路及网络线路损坏,空调烧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至今仍不能进入市场经营,租赁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要求解除与天下城房屋租赁合同,并退还已付的房屋租金,同时赔偿停业赔偿金、网络设施、计算机赔偿金、职工工资、空调损失费、影视服务软件产品使用费、易游网娱平台服务费等共计92万余元。
原告双奇速认为,天下城作为市场的出租方和管理方,有义务保证市场的安全,但由于天下城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在空调着火时没有及时发现才导致火情扩大,天下城对火灾负全部责任,故应当赔偿双奇速的上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