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马女士最近经历了一场“留学噩梦”,这场噩梦不仅彻底粉碎了她怀揣已久的博士心愿,也彻底散尽了她积攒多年的血汗财富。梦醒之后的马女士一怒之下将留学中介力天永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向其返还学费、注册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共计35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力天永泰公司返还马女士学费等15万余元。
马女士诉称,为了能够出国深造,她于2009年与北京海淯泓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协议,约定由该公司负责帮助马女士取得菲律宾布拉卡国立大学的硕士入学资格和菲律宾卡昂国立大学博士入学资格,并分别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其为此支付了报名费、学费等费用15万余元。等到了菲律宾后,其发现海淯泓立公司并未带其到合同约定的大学就读,而是去了一家私人的商学院,并以硕士学位造假为由要求额外支付高昂的硕士学费且阻挠其回国。后几经周折在额外支出大量钱财后终回国内,但并未获得心仪的博士学位。发现被骗后,其欲找海淯泓立公司讨要说法,但发现当初签订合同的地方已楼去人空,且公司也变更为力天永泰公司。无奈之下,其只好诉至法院,希望能挽回损失。
庭审中,因力天永泰公司经法院公告传唤但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股权转让及更名后,相应权利义务应当由更名后的公司予以承继,故力天永泰公司应当承继海淯泓立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而依据马女士与海淯泓立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在马女士未取得博士学位的情况下,海淯泓立公司应当向其返还依据合同收取的报名费、学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