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86岁的张老太将自己53岁的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女儿王某返还代为保管的85万元拆迁补偿款。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的起诉。
张老太自己在北京市东城区有六间房屋,先后于2005、2007年经过两次拆迁,共获得约150万元拆迁补偿款,自己拿出60多万元给子女们分了,剩余的85万元交由自己的大女儿王某进行保管。现在,此款经自己多次索要,女儿一直拒绝归还。
王某表示,此款确在自己保管之中,但母亲年事已高,自己也是为了维护母亲的利益才代为保管这笔款项的,自己从这笔钱中按月给母亲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并几次交付母亲生病时的住院费、医药费,故仅同意将剩余的40余万元返还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