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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装修” 愤怒房主状告霸道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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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在县城买房后外出经商,时隔近一年后回来,却发现房子已经被人破门而入“装修”过,原本完好的房屋多了16个窟窿。在得知事件的原委后,该男子怒将侵权人祁某告上法庭。所幸祁某有一套与该男子同单元的房屋。9月13日,在固始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房屋置换协议,由被告祁某将其拥有处置权的与原告房屋处于同一单元的四楼商品房一套调换给原告霍某;原告向被告补足两房屋购买时的差价40000元。双方互为对方协助办理房权证。事件得以了结。

  法院查明,原告霍某系固始县桥沟乡农民。2010年9月20日,霍某在县城购买商品住宅房一套,面积142㎡,价格145000元。霍某购房后外出北京经商。此间,被告祁某将其位于原告楼上的六楼、七楼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宾馆业务。因经营需要,六、七楼的房屋需要安装下水管道并经过原告的房屋。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擅自打开原告房门并在原告房屋客厅的上方安装下水管道,导致原告房屋被打了16个孔。

  2011年8月12日,原告返回准备装修房屋时,发现自己房屋被毁损。霍某遂诉请法院解决。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鉴于被告祁某在与原告同一单元另有一套商品房,遂因案制宜,促使双方达成换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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